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?
2015-09-28
来源:国晖小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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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告诉才处理的案件;
A、侮辱、诽谤案(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,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);
B、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(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);
C、虐待案(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);
D、侵占案(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)。
2、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;
3、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、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。
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: 轻伤害案、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、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、重婚案、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、虐待家庭成员案、遗弃案等。
A、侮辱、诽谤案(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,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);
B、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(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);
C、虐待案(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);
D、侵占案(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)。
2、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;
3、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、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。
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: 轻伤害案、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、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、重婚案、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、虐待家庭成员案、遗弃案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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